海外公司收到一封要求说明业务情况的邮件,负责人转给总部:“财务把流水导出来,销售把合同补齐,今天就回。”如果你正在管理境外业务,这个决定最好先停下来核对。来函要求什么、谁有权回复、哪些资料能通过什么程序提交,都还没弄清,文件已经发出去了。
9月10日外交部记者会上,记者提及印度有关机构建议对小米展开调查。发言人表示不了解具体情况,并表达了对公平营商环境的期待。这里要分清:建议调查,不等于已经认定违法,也不能据此判断企业已经收到哪一种正式法律文书。
对出海企业,这条新闻更实际的提醒是:第一份材料发出去之前,公司有没有一个能把业务、证据和程序接起来的人?
收到境外调查要求,要不要立刻把资料全部交出去?
企业应及时核验并处理正式要求,但不能把及时响应理解成不经审查地发送全部资料。提交范围、期限、主体和渠道,应结合具体文书及适用程序确认。
邮件可以先登记,期限要马上管理。是否需要确认收悉、能否申请澄清或延期,由当地律师判断。申请没有获准,不能自行当作期限已经延长。
跨境电商的商业经历让我更关注交易怎么实际完成。一份跨境合同写着“经销”,并没有回答谁定价、谁收款、谁承担退货损失。这些事实,可能分散在财务系统、业务邮件和审批记录里。
资料分散在员工电脑里,先收集还是先写说明?
先识别并妥善保存相关原始记录,再根据记录形成说明。说明应当能够追溯到材料,不能让员工先拼出一个版本,再回头寻找支持。
建议把动作落实到三个人:
- 业务负责人画出交易过程。签约、发货、开票、收款分别由谁完成;找不到依据的环节先登记待查,不凭印象补上。
- IT负责人落实保存。识别相关账号、设备、邮件附件和业务聊天,检查自动删除、账号注销与备份覆盖。保存原始版本,记录提取时间、人员和来源,避免只剩几张截图。
- 法务负责人控制提交。逐项对应来函问题,核对原件、译文、附件及解释,保留最终发送版本和回执。发现事实矛盾,应查原因,不是让各部门改成同一句话。
这些是内部准备建议,并非适用于所有国家的统一法定步骤。
中国总部的数据,能直接发给境外调查机关吗?
不能只按普通商务邮件处理。《数据安全法》对向外国司法或者执法机构提供境内存储数据设有专门要求,应先核对是否适用及所需程序。
把资料转给境外子公司或律师,也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已经解决了问题。需要把接收者、用途、数据位置和最终去向一起说明,由中国律师与当地律师协同判断。保存证据和对外传输,是需要分别安排的动作。
涉及印度或其他法域的具体处理,以当地律师及现行有效法律为准。
现在可以先做一件小事:挑一笔已经完成的境外交易,让团队把合同、审批、交付和收款记录连起来。哪里接不上,哪里就是准备工作的起点。如果你手上已有来函,可以先发不含敏感附件的情况摘要,把期限和下一步理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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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展鵾律师 · 涉外律师
涉外/跨境为主 · 办理广州/大湾区/全国刑事民商诉讼与法律顾问 · 中/英/西/日4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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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:[外交部2026年9月10日记者会记录](https://www.fmprc.gov.cn/fyrbt_673021/202609/t20260910_12019908.shtml)、[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](https://www.cac.gov.cn/2021-06/11/c_1624994566919140.htm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