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说一个让很多人后背发凉的事实:在刑事案件里,一个人只要开口指控你,程序就能启动。
广东清远那起案子最近被广泛报道。一名当时16岁的女孩报案称长期遭父亲性侵,一审以强奸罪、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,判处其父无期徒刑。父亲上诉。二审阶段,已成年的女儿当庭翻供,承认此前系诬告,原因是不满父亲管教严厉。案件二审是否已有结论,不是我今天要谈的——高院怎么判、我不评价。我只想借这个案子,把一条刑事证据规则讲清楚。
这条规则叫"孤证不能定案"。
说白了就是:仅凭一方的陈述,哪怕说得再具体、再声泪俱下,都不足以给一个人定罪。被害人陈述是法定证据的一种,但它不能作为唯一的定案依据。刑事定罪的门槛写得很清楚——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充分、排除合理怀疑。达不到这个门槛,就该"疑罪从无"。
很多人第一反应是:"那不是放纵坏人吗?"
恰恰相反。你换个视角想:如果一句话就能定你的罪,那明天任何一个跟你有过节的人,都能用一份陈述把你送进去。疑罪从无保护的不是"坏人",是每一个可能被冤枉的普通人——包括你自己。这不是给谁开脱,是给所有无辜者留的底线。
那被指控的人和家属,此刻最该做的一件事是什么?
不是到处喊冤,也不是急着找关系。是尽早找一个真正做刑事的律师,把全部注意力压在一个点上:证据链到底闭没闭合。
我做过技术,习惯把一堆材料当成一条链子来看——哪一环是客观的、哪一环只是"某人说",一眼要能分开。刑事重罪案子的关键,就在于口供之外有没有客观证据来印证:物证、DNA、书证、电子数据、通话与位置记录……这些东西不会说谎。清远这起案子里,床品等物品的DNA鉴定与父亲并无关联,本案缺乏这类客观印证。当一个案子几乎只靠一个人的嘴,客观证据又对不上,证据链就是断的。
所以如果你家里有人卷进重罪指控,别把力气花在情绪上。把每一份"证据"摊开,逐一问三个问题:它是客观的还是主观陈述?它和口供能不能对上?如果去掉这份陈述,还剩下什么?这三问,就是辩护的骨架。
被一句话指控,是每个人都可能遇到的风险。正因如此,证据规则不是律师的专业术语,是普通人该懂的常识。
手头如果正有这类事,把情况理出来发我,我陪你先把证据链过一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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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展鵾律师 · 涉外律师
涉外/跨境为主 · 办理广州/大湾区/全国刑事民商诉讼与法律顾问 · 中/英/西/日4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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